98年1月18日,中華民國政府發放一個人3,600台幣的消費券囉!目的是要刺激消費,大家來拼經濟!我的領券發放所跟選舉投開票處一樣,都在光明國小。
不曉得這邊總共幾個發放所,但是人龍還不少,投票時都還沒這麼踴躍呢!(廢話)
我被分配在第二十號發放所領,應該是我們這個社區的都在這邊。
裡面工作人員要一一核對領取通知單、印章、身分證等文件,並當場點清消費券數目,所以速度有點慢,不過還可接受啦。
可能是每一鄰住戶數不同?還是大家起床時間不一樣,我這發放所人潮並沒很多。
隔壁幾個發放所就有人在排隊等候了。
到手!就是要拿來花掉,全民拼經濟啦!松勇伯說的。
不要捨不得花,不然過期就變廢紙。
領完了,慢慢散步回家。這個週末難得的好天氣,走走路是很舒服的。
你看,小黑也在舒服的曬太陽,把握這難得的好天氣。
不過,我倒是還沒想到怎麼利用這天上掉下來的三千六,應該不會拿來血拼採購啦!買買生活必需品還是比較實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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